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一、招生对象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为体育领域从事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即在中小学和大学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的教师,各级运动训练与竞赛单位的教练员、管理人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的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三、 招生学科领域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三个招生学科领域。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试:入学资格考试。考试内容见《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复试: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8:30——11:30
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发展中心统一指定。
五、报考方法与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0日——7月10日
报名地址:http://www.cdgdc.edu.cn/
2.现场报名:7月11——14日,凡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报名登记表到我院研究生部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 招生人数:2014年体育硕士招生人数为100名
七、录取工作
录取分数线根据全国体育硕士指导委员会指导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考试成绩(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八、学习年限、课程学习与授予学位
1. 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为2~3年。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均由学生所在单位负担。
2.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专业硕士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3.授课形式与时间:一般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也可采取脱产学习。
九、培养经费
课程学习与论文指导经费合计2-3万元。
联系电话:029-88409471;029-88409471(传真)
E-MAIL:yjsb@xaipe.edu.cn
通信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