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201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二、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 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 199)、英语(科目代码 201、204)、数学(科目代码 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 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须进行体检,并在指定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 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研究生毕业后具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具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历。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6.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军队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五、报名、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复试
1.2016 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 2 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6 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6 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150 名。2016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 2015 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 MBA 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法顺利毕业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8.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录取方式均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9.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强军计划报考我校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10.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 27 研究所(郑州)、第 29 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报考。
11.2016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生院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 120 人,欢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