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1月26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疫情防控,优化考场安排,加强防疫培训教育和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强化安全保密、组考管理,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要强化联防联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专项行动。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宣传解读考试招生政策。要严格复试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