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公布了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方案,并就做好相关招生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2016年全国共安排“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该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
通知要求,各相关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