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宝文理院研字[2018]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同意刘辉等62位教师取得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特此公示(名单附后)。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4日
联系人:胡老师
地 点:服务楼310
联系电话:3569559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