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1、复试分数线:330,英语45,政治45,专业课75
2、公开招考录取名额:8名
3、复试内容:笔 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如下)
民商法学:民商法学
经济法:经济法学
刑法学:刑法学
国际法学:国际法学
法律治理学:法律治理学
参考书目均采用高教出版社面向21世纪教材
英语听力、心理测试
面 试:基本情况、学习能力、外语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及其它
4、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100×50%+复试成绩×50%。复试的专业课科目笔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50%,外语听力占总复试成绩的10%,面试占总复试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03月24日
专业课笔试:08:10——10:40 地点:交大主楼A404 (兴庆校区)
英语听力、心理测试:10:40——12:00 地点:交大主楼 A404(兴庆校区)
面试时间:2015年03月25日09:00
面试地点:交大主楼E2106
6、其他事项:
推免生、保返生不用参加复试。
监督电话:82663867
法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