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各位考生:
我校我校土木、建筑、环境、管理相关学科接收部分优秀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学院 |
专业 |
联系人 及电话 |
电子邮箱或QQ群 |
调剂要求 |
土木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岩土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硕) |
张老师 029-82207610 |
tmxytj@126.com |
|
建筑 |
建筑学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建筑学(专硕) 城市规划(专硕) 风景园林(专硕) |
王老师 029-82202742 |
jzhyjsh@163.com |
|
环境 |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硕) 环境工程(专硕) |
郭老师 029-82202520 |
QQ群:387703750 |
|
管理 |
工程经济与管理(工学) 会计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 行政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老年工程与老年保障 |
苏老师 029-82201563 |
xjdglxy@126.com |
二、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预计在本月18日开通)
(一)填写《硕士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发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或QQ群,邮件主题为:调剂+姓名+专业。
(二)我校接收并审核考生信息。
2.第二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一)所有申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校初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学校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