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3张;
4、政审表;
5、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学生,必须提供由本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
6、应届生必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学历成绩单。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再退还学生)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
应届毕业生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成绩单(不再退还学生)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