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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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来源:西安财经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27 23:28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要符合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A类考生),即具有复试资格。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并且在我校复试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即具有复试机会。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自动失去复试资格。

    3、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将收到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不按时确认者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

    4、报到时,须携带3张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应试时,须携带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不可编程的计算器。考试期间须关闭手机。

    6、复试考生乘车线路

    (1)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8路或K600路等至南门外站,转乘323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2)在西安火车站乘坐500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3)在西安城西客运站乘坐324路至培华学院站,转乘323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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