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以及《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我校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总体要求
2022年推免工作,学校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一步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4.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5.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推免工作质量。
6.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规定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推免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研〔2019〕10号)中规定条件,由各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2.“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陕科大校﹝2019﹞9号)中规定条件,由学校团委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3.“本硕连读”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由学校教务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三、推免名额
学校2022年各类推免名额为211个,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推免名额安排推免工作。
四、推免工作安排
1.9月13日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9月20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核算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并进行公示,提出拟推荐资格名单,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将登记表上报研究生院,学生申请及支撑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存档。
3.9月21日-25日,学校审定各学院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对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9月下旬,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审批备案名单为准。各学院组织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5.“研究生支教团”考核安排以校团委安排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推免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对外公布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和推免生报考培训、指导工作。
2.在推免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院相应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4.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回避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5.学校推免工作后续时间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6.学校在推免工作期间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举报。
监督电话:029-86168200(研究生院)
029-86168052(校纪委办)
六、联系方式
1.研招办
咨询电话:029-86168200
联 系 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