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详情请点击: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招生专业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专业目录请查看附件。
欢迎来自全国具有推免资格高校且考生本人获得就读高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考我校。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五、推免生接收流程
1.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要求及安排由各招生单位告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2年10月8日之前完成。
3.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或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或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研招办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电子邮箱:yjsc3@snnu.edu.cn。
欢迎各位推免生关注、报考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