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培养国际经贸关系硕士的批复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4-11-24 20:44
关于同意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继续合作
培养国际经贸关系硕士的批复
学位办[2001]91号
南开大学:
你校南请[2001]4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继续合作在天津地区举办培养国际经贸关系硕士项目,2002年至2004年共举办3期,每期招生70人,学制二年并授予澳方学位。
请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并根据评估专家意见,在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过程中,继续实行和完善竞争和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不断补充和消化先进的教材,吸取有益经验,注意提高教学人员中本校人员的比重,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请在续办项目结束后,及时将研究生培养及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我办。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天津市学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