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联合培养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的批复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4-11-24 20:46
教育部关于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Flinders)大学
联合培养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的批复
教外综函[2002]63号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关于与澳大利亚Flinders大学联合举办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的请示》(南请[2001]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Flinders)大学联合培养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开展合作办学的各项工作,并继续完善项目的运作模式、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机制,切实保证你校在人事、财务和重大事项上的决策领导权。
二、在合作办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的综合效益,推动教育教学的深层次改革,努力拓展培养医院管理专业人才的途径。
三、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在招生、培养、考核和学位授予等方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招收学生和聘请外籍教师等事宜,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在我境内授予外方学位事宜,请按有关规定另行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四、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请示报告。
教 育 部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