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各位考生: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校一志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各专业之间调剂)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调剂的具体情况,现接受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名单和调剂安排如下:
一、2015年学术型各专业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计划表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规模 |
接收调剂人数 |
调剂条件 |
003 |
刑事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22 |
14 |
限从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
030102 |
法律史 |
18 |
11 |
|||
006 |
行政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2 |
15 |
|
007 |
国际法学院 |
030109 |
国际法学 |
29 |
16 |
|
009 |
公安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 |
2 |
3 |
|
030106 |
诉讼法学(侦查学) |
4 |
3 |
|||
注: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
二、调剂方式
报考其他院校向我校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
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我校复试方案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我校各专业接收网上调剂申请的时间:3月18日至20日下午3点。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以“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量化计算。
三、其他
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等见《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