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院校动态 >

宝鸡文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27 23:45

      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充足的优质生源,特制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1. 凡录取我校的考生,入学后不收取住宿费;

2.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3.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奖励:①总分超过国家分数线3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6000元;②总分超过国家分数线1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4.  报考我校家庭困难的优秀考生,学校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5.  录取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每年每生18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 “三助”津贴等;

6. 本政策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7.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人人网 开心网 网易微博 搜狐微博

 

咨询报名请点击 网上申请 老师会主动和你取得联系!

赵老师:18066599005


联系电话:赵老师 18066599005
陕ICP备17017870号-1  Copyright © 2004 - 2014 现代华康(西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