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 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高级研修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为了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担负教学、科研、宣传和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招收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人数和考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3名。研究方向:①政治哲学与政治文明建设;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③邓小平社会发展理论;④唯物史观与当代社会主义。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西方哲学史。
2、应用经济学专业5名。研究方向: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④劳动经济学。业务课考试科目为数学三;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
3、政治学专业10名。研究方向:①政治学理论;②中外政治制度;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④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政治学理论。
4、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2名。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⑤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共同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三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四、学习期间的学费、待遇和毕业生就业:学费每学年1000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本人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享受助学金待遇,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7月初发出。
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邮 编:710061
电子信箱:85378041@163.com
电 话:(029)85378041 (029)85378082
附 件:学校简介学校简介.doc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doc
入学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入学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doc
报考须知报考须知.doc
导师名单及复试科目导师名单及复试科目.doc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doc
校 招 生 办
2015年9月17日